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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行业中,屡见不鲜的现象便是开发商将一套房产多次销售以获取更多利润,也即我们常说的“一房两卖”。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作为消费者的购房者便有权利向违约的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或者是申请撤销原先签署的商品房购买合同。除此之外,开发商需要全额退还购房者先前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最后,购房者也有权要求开发商负担的赔偿金总额不超出其已经付出的购房款的一倍。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协议签署后,由于开发商再次将相同的住房出售给了第三方,而导致商品房购买协议中所规定的主要交易目的无法达成时,那么无法依照法律法规取得所购房屋的消费者就有权请求解除原来的合同、追回其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并且寻求赔偿。最后,他们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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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8: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