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起诉开发商能动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开始进行任何建设工程。在未解决有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纠纷问题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可擅自对土地使用现状作出变更。此外,除非已经向被征收的人员或单位支付了相应的补偿费用与提供充足的安置措施,否则任何人或是任何单位都无权强行要求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建设活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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