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俩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爱过程中涉及到房地产纠纷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几点处理方法。首先,如果在赠送住房之后双方选择结束恋爱关系,那么赠予者有权要求受赠者返还所赠财产。其次,我们应当将房地产视为恋爱期间的重大礼物赠与,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赠予者便有权利主张取回这些财产。再者,对于那些数额较大的财物赠与行为,通常情况下都是赠与人以与受赠人建立婚姻关系为前提进行的赠与,这种赠与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最后,当双方未能成功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予财物的一方当事人的赠与目的就无法达成,因此赠予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这些财物,这也是符合民事活动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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