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公积金过期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请在您的移动设备中启动微信应用程序;
2.接下来,在微信中搜索“公积金”相关的公众号,若尚未关注该公众号,可按照指引进行添加关注的步骤; 3.成功关注后,点击公积金公共帐户主页底部的“查询/办理”选项进行跳转; 4.在此之后弹窗将出现,请再次点击其中的“业务办理”栏目; 5.随后,界面将会切换至新的页面,此时请选择“逾期贷款偿还”选项,如系统提示需进行登录操作,请根据指引完成相应操作; 6.最后,当您成功进入“逾期贷款偿还”页面后,请按照屏幕上的提示逐步操作即可。 新成立的企业或机构应于设立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事宜,同时还须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第20个自然日之内,为本单位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对于那些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而导致单位性质发生变化的企业或机构来说,也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并且同样要在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的第20个自然日之内,为本单位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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