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烂尾楼停贷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所购买的房产遭遇烂尾事件之后,如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停止还款,将可能引发如下一系列法律问题及不良后果:(1)房产可能以较低价格被公开拍卖——当贷款仍未获得完全偿还之情形下,由于贵方与银行之间存在抵押贷款关系,因此房屋财产所有权在此时此刻应归属于银行,倘若购买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并持续一段时间,银行在追偿行动无望的情况下,通常会考虑回收房屋占有权。而在成功收复房屋之后,银行往往倾向于以较低的市场价格对该物业进行公开拍卖,以此方式来取得相应的资金补偿。换言之,倘若消费者采取断供措施,其名下的房产极有可能被银行依法拍卖。(2)长期面临银行追索本金和利息——即便在房屋被拍卖之后,所得到的销售款项仍不能够覆盖银行本息,银沾仍拥有向您进一步追索债务的权力,除非您未来再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银行有权诉诸法院实施强制执行。(3)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无法挽回——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需承担缴纳首付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断供行为,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4)已经偿还的贷款可能无法追回——对于采用贷款方式购买房产的消费者而言,在完成购房手续之后,必须按照约定每月定期偿还贷款。一旦房价出现大幅下滑,消费者选择断供,那么其先前已经偿还的贷款金额将全部损失殆尽。(5)可能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消费者主动断供不仅会导致自身陷入征信黑名单,进而严重损害个人信用记录,而且还可能对未来的贷款申请乃至就业机会造成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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