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汉阳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后,如遇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情况,购房者应立即采取书面形式发出交房催告函。在此基础上,购房者有权根据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条款,向出卖人(即卖方)请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若因卖方未按期交付而导致购房者额外支付的租房费用递增,亦有资格提出赔偿请求。倘若卖方在接获催告函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顺利完成房屋交付手续,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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