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五证不全能不能销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当开发商推出房产产品时,必须具备齐全的五个相关证书方可进行合法的销售行为。若未取得这五项证书便开始售楼,便是严重违反了法规。因为这类缺少必要证件支撑的楼盘项目缺乏相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无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