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预售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启动商品房预售程序之际,务必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购房者签订合法有效的预售合同;此外,已预售的商品房也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流程,申请办理相应的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在双方已经成功达成预售合同时,通常无需再额外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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