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沟通和协商来化解纷争。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在买卖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购房纠纷时,按照其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其他公正机构的主持及引导下,透过理性且深入的对话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法规和政策,互相理解并达成共识,从而使得购房纠纷得以迅速妥善地解决的一种方法。 3.仲裁解决: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作出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的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由人民法院运用司法程序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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