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一年还未交房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延期交房是否应当得到支持退房,学术界从理论层面给予了肯定的答复。通常来说,如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房日期,而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交付房屋,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为了弥补因违约给购房者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发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需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的现象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因此,购房者可以将具体情况详细地反映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请求他们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开发商履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支付义务。一般而言,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可退房期限可能介于三十日至九十日之间的某一时间段。若在此期间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兑现交房承诺,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并且同时追讨双倍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房款利息。倘若购房合同中已经预先列明开发商延期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合约仍需继续履行,并且在合约所约定的延迟交付期内,购房者不得仅仅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