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屋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需明确指出其无效性质,卖方应当退还购房款项,而买方则需要将购得的房产归还给卖方。在此过程中,任何一方存在过错的话,均应承担起赔偿责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五十七条,在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生效之后,当事人因为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当被返还;如果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该按照适当的方式进行折价补偿。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来说,他们应当赔偿给对方由于此种情况所遭受的相关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那么他们就应当各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依照其规定执行。此外,根据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则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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