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购房交了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交易中,如交予定金后一方当事人确认违反原有的合同承诺,那么便应依照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付定金的一方倘若违约,将不再拥有收回该笔定金的权利;而收取定金的一方若出现违约行为,则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当然,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有特别约定,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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