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就签草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情形之下,开发企业与购房消费者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协议,理应视为一种欺骗性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该份合同为无效,或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协议。此外,当出卖方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购买方有权请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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