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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与子女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父母于生前明确地表示将所购买或者修建之房屋的所有权赠送给了登记在册的子女,例如在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是物业管理部门档案中明确记录了赠予事实;或者有赠与人赠予该房屋所有权的公证文书,亦或是存在其它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购买人在购买房屋时确实有意将所有权赠送给产权登记人,那么此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便应当归属给登记人。
然而,若父母在生前并未明确表达过赠予意愿,且在他们离世之后,子女之间因房屋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在此情况下,未登记在册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倘若他们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推翻已经登记的事实,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应该归属于登记人所有;但若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登记人仅是作为产权代表人出现的,那么就应当认定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属于父母,然后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另外,如果父母是用子女支付的赡养费用来购买、修建房屋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应当被确认为属于父母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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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