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毛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所产生问题的赔偿方法,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第一,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达到标准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者即使房屋已交付并投入使用,但经过严格检查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仍然未能达标,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损失。第二,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对日常居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购买者同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损失。第三,当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只要在保修期内,卖方都应该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购买者则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代为修复。而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卖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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