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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兴化购房定金怎么退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未能成功签署预定销售合同的案例中,购房者并无权利向开发商索取定金的退回。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商业利润,未经合法审批私自与第三方签署预定销售合同的行为;或者是在尚未获得正式的预定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贸然同购房者签订预定销售合同的行为;亦或是故意隐瞒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在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没有如实告知的行为,那么这些情况都属于开发商违约,他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的金额退还给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最后,由于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责任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定销售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定销售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署的情况下,开发商也应依照法律规定,将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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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