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未过户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买者须向卖方询问并深入了解未能按时办理产权证的详细原委,以确立协商及交流的立足点;接着,如若在房产交易合约中有针对延迟过户而引发的违约金作出明确界定,便应遵照此等合约条款进行妥善处置;再者,倘若合同中对于此类情况的违约责任并未加以清晰阐述,亦或相关规定较为含混,此时便需参照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设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来计算相应的违约金;最后,若经过多次敦促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则可依法解除相应的房屋销售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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