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一般谁保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地产这样的大型交易活动中,定金往往由卖方或者中间方代为接收与妥善保存。这一过程的详细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壹般的情况下,购房者大多会选择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而卖方在收到该笔定金之后,应对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用以确认其已经顺利收到了相应的款项。在这个环节中,买卖双方都必须在定金收据上明确列出关于违约责任的各项条款,以防万一。如果购房者违反了这些约定,那么他们所缴纳的定金就无法被退还;反之,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承诺,他们需要向购房者赔偿双倍于已缴纳的定金金额。其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购房者无法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他们可以选择委托中介机构代为转交。但是,中介机构在接手这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卖方授权中介收取定金的书面委托文件。只有当购房者收到中介机构提供的这份委托书后,他们才能够将定金交给中介机构,并且在这个时候,他们还应该对中介机构开具的收取定金的收据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中包含了经手人以及中介公司的印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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