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怎样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中,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中所承诺的交付时间节点完成符合标准的房屋,则须担负其所导致的违约责任——即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依照惯例,该项违约金的金额应如何计算呢?一般来说,是按逾期天数乘以买卖合同总额的每日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计算得出。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违约金具体数额的设置并无绝对性的硬性规定,这仅仅是业内普遍采用的计价方法之一。而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违约金的性质可被视为对各类损失的一种补偿性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倘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进而提出适当降低的请求,那么其应当遵循的原则便是只有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总额的三成时,才能够考虑进行适度的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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