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据房产证腾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证存在争议,则涉事各方应首先采取以下途径进行妥善处理:(1)经过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各方当事人须在公平公正、相互尊重且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善地商议讨价还价,达到谅解与妥协的共识,进而实现纠纷的圆满解决;(2)借助仲裁手段开展解决努力。如已签订过仲裁协议商定于纠纷发生前后,或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则可依据这些约定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仲裁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审理,最终做出裁决,并通过各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的自觉遵守或由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使得纠纷得到妥善解决;(3)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这是指纠纷当事人中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通过各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遵守或由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从而实现纠纷的有效解决。
此外,对于认为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事项有误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他们有权申请更正登记。然而,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利害关系人仍可申请异议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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