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果贫困户交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通常被视为对即将达成的购房合同的一种担保支付方式,其作用在于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然而,若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与出卖人成功签署购房合同,则买受人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出卖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时,定金应当作为价款予以支付或予以收回。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他们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同样地,对于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遵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他们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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