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排别墅公共墙体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妥善解决涉及房屋共墙的纷争,必须依照以下规则和建议行事:首先,由于共享墙体对相邻各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方面临使用共享墙体时应务必遵守法规,避免妨害或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此为基础准则。如某一方存在恶意行为,以任何可能危及到相对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方式使用共享墙体,则应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其次,当其中一方需要进行迁移改造时,通常情况下禁止拆除共墙或移除共墙,除非得到相对方的同意;再者,即便某些要求拆除方声称其对共墙享有所有权,也应尊重共墙的存在,可考虑由相对方按照适当的标准予以合理补偿;最后,针对共墙的维护保养以及重建翻修工作,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共同协作协商,并依据实际情况承担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在此,我们所提到的共墙,主要是指南面墙壁对于相邻两方均有权益或者一方向另外一方所有,但双方进行共同使用的情形。所谓的“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法律权力。更为具体地说,在紧挨着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之间,无论哪一方若要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就应该有权利要求其他相邻方给予便利或者遵守一定程度的限制。相邻权实际上是对所有权进行适度限制以及延伸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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