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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交完定金然后退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为了寻觅到符合心意的住房,许多买房者在实地参观房产后,往往会匆忙决定支付定金,然而在签订定金合同并缴纳费用后,也可能出现回心转意的情况,此时便会希望开发商能够予以返还定金。若涉及到退定金事宜,当事人首先应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商谈,但在此过程中务必明确提出合理合法的理由,例如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获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明等等。若开发商坚持不予退还,那么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收款凭证、定金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资料,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提醒的是,在现实交易环境中,购房者无法随意请求退还定金,因此,在与开发商签署定金合同或认购书时,必须仔细审阅和理解其中关于退定金的条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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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