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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购房如何退定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将购房者已经选定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完成正式签约程序的情况下,开发商必须按照认购意向书的约定,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2.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是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并且还需承担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3.如果双方在就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但这并不影响到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进而导致签约失败的话,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4.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是约定得不够清晰明了,以至于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的话,开发商同样需要返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5.在因非人为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之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订立的情况下,卖方(即开发商)有责任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即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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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5: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