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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15天交房算违约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则构成了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主张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催告通知后,如发展商仍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并且缺乏正当理由,那么买受人便有权利宣布解除该项购房协议,所有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来全额承担。然而,如果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以内,发展商成功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工作,那么买受人将无权以任何形式单方面解除购房协议,但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对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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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