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乐山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妥善应对策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无法交付使用,亦或是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证实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买受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向卖方索取相应的赔偿。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关乎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这点毋庸置疑。同时,考虑到修复此类质量问题的难度及高昂费用,大部分情况下,买受方会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在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法律赋予了购房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然而,如果买受方认为让卖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延迟交付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划算的话,他们也可以选择要求修复。(三)至于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由于尚未对居住使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能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无需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的房屋价值贬损损失。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委托相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从而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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