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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定金不得低于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购买预约协议(以下简称“认购书”)中所规定之购房订金比例应严格遵循法律规范,最高不应超出购房总款项的20%。同时,该比例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当事人双方得以自由商定,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订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当债务方依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之后,订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然而,若支付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所支付的订金;反之,若接受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则必须向支付订金的一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订金。此外,订金的支付方式及金额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约定。在订金合同中,当事人还需要就订金的交付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自实际交付订金之日起,订金合同即正式生效。最后,订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须确保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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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