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时所缴纳之定金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其退还却需要遵循一定之规则。根据合约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执行,则定金应当充当房价款或者予以退还;若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或者未能就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各项内容达成共同意见而无法完成签署相关商业合同事宜,且此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那么定金便可予以退还;倘若卖方单方面违反合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此时定金也可被退还并加倍赔偿;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情形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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