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房产纠纷法院怎么判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一方之父母向其提供购置房产之资金,且该房产之所有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此房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当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房产时,应根据各自所出资金额的比例进行分割。
3.若一方在结婚前购买了房屋,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对方和自己的家庭积蓄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将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而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债权补偿。
4.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具有特殊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房屋产权的划分,原则上应该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5.如果一方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另一方,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仍然属于赠与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6.如果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提出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在此情况下,购买该房产时的出资可被视为债权,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9: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