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没收购房违约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及现实状况,需审查购房者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条款之行为。若购房者按约履行了自身义务,则定金应被视为支付房款或予以退还。反之,若购房者未能履行其债务或所履行的债务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目标时,方可依法没收定金。除此之外,在其他任何情形下,卖方擅自没收定金均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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