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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交全款的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对房产交易中的“一房二卖”现象时,以下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首先,倘若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进行登记备案,且所涉及的房屋尚未实际交付至买受人手中,则可以视为两份合同并未真正得到实施。在此种情况下,优先选择执行的合同应为签订时间较早的那一份;其次,若在两份合同中,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却仍未进行登记过户,那么无论房屋最终交付给了哪一方,都应当认定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这主要是基于物权变动的相关原则,即物权的对世性原则、物权公示原则以及物权优于债权原则;最后,如果买家在购买房屋之后又将其转售给他人,由于卖家在这个时候并不具备所有权,因此第二次的房屋销售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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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