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司法诉讼,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纠纷归属于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内以解决。故此,若涉及到房产纠纷事宜,应当首先考虑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关于房产纠纷的起诉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收集与本案相关的基础资料;整理并编制详尽的证据清单;最后根据所收集的证据撰写并提交起诉状至该法院的立案庭。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除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之外,还需附带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有代理人参与诉讼,则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房产纠纷的起诉程序便告结束。然而,起诉程序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案件审理工作的终结。在接下来的环节中,还将经历答辩、交换证据、法庭审理以及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等多个环节,只有在所有这些环节都顺利完成之后,才能算作一个完整的审理阶段。若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其进行二次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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