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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知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房屋存有任何问题,相关责任人应为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值得注意的是,当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模式时,总承包单位须全面负责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另外,总承包单位依规将建设工程分包至其他单位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共同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即所谓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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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