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算不算合同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屋构成了严重的违反合约行为,此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支付理应数额的违约金。商品房交易作为一种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规定,双方都必须履行各自在合约中的承诺和义务。若任一一方未能履约或履约不足,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违约事件,双方可在合同中进行明文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购房者应重点关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付违约赔偿责任的明确规定,并且需要留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计算基础是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款总额,其中包含了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的条款对于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的购房者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异。当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时,应依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亦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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