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站明珠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延期交付房产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而这种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那么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赔偿金等形式的法律责任。至于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由于违约给受害人带来的实际损失,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应可得的潜在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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