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违约金是不是都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责任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方面的问题,需依合同中的明确条款来决定。若在合约条款中有对于违约金的明确约定,那么因延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损失即会有所规定。
然而,若未在合同内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其负担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对于在合约中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事项,违约方应依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进行适度降低。若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则违约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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