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如何确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明确规定,出借人和借用人必须在购买房产之前就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达成明确协议,否则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若所购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或其他具有保障性质的住宅类房产,由于其涉及违反相关政策和法规守则,可能侵害到众多享有购房资质且权益平等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交易。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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