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方式,现行法律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预先约定了解除条件,且当该条件达成后,则该合同自动失去其效力,即被解除; 其次,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了法定的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该合同; 最后,若买卖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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