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子有其他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您应当依法有权向法院递交与房屋已成功拍卖有关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经判定有效的拍卖担保或仲裁决议等,以充分证明该物业的所有权已顺利过渡到您手中,并据此要求之前的居住者予以撤离;
2.同时,您还可考虑与负责处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进行直接的会谈交流,恳请其协助向法庭提交强制拆除房屋的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房地产拍卖过程中,土地使用权并非作为房地产的一部分而存在,因此无法与房地产一并进行拍卖活动。如果您对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裁决申请,以期撤销原先的拍卖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物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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