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所有权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名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分析及解读: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借名购买房产所达成的协议,只要该协议内容未违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即为合法有效之契约;作为合约签署方的当事人们,理应依照合同条款切实履行各自义务。因此,在当此种情形并不涉及到善意第三方权益,且房屋具备依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条件时,借用人有权根据事先约定,向登记人提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请求,对此类诉求,法院应予以充分支持。在此背景之下,房屋所有权应归属于实际出资并享有使用权的借用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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