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权属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一房多售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形来做出明智而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房屋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关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因为这是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关键要素之一。在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后,房屋便自动地归属于被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所有者。 其次,如果该房屋并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那么我们将依据谁支付了全部或者绝大多数的购房款项这个重要因素来决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通常情况下,支付了全部或者绝大多数购房款项的买家将会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我们还可以参考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顺序,以此作为判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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