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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失踪的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关于诉讼详细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通常而言,地方政府将介入并负责这些事务的后续处理。考虑到某一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可能影响众多家庭,失范的开发商通常会失去对其物业的所有权,并且物业也常常由银行收回,并进行拍卖。但是,无论开发商的处境如何,您购买的房产仍有望回归。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该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注销手续。
其次,如果开发企业确实已经依法注销,那么您可以携带工商部门开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最后,房管部门经过核实确认无误后,应该为您办理房产证。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房企在破产宣告时,所建房屋尚未完工;或者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停止继续建设未完工的房屋,这将会导致破产企业无法履行对购房者的债务。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在破产期间凭借购房合同支付证明进行债权登记,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二条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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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7: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