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无法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能过户的房产,确实存在许多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可以选择在合约中加以明确注明,强调该房产的过户限制仅限于临时性措施。在涉及到房产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共同签署交易合约并详细列出此条款,这样既能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又可在未来面临过户问题时,将合同视为有力证据。 其次,若房产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建议您前往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此外,公证也是一个可行的途径。在面对无法过户的房产交易时,您可以考虑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当然,寻找可靠的中介机构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尽管中介服务的费用相对较高,但是他们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诸多便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需要了解清楚房产无法过户的具体原因。请注意,此处提到的房产无法过户只是暂时性的,因此应尽快着手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下类型的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存在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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