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者违约违约金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合同签署的当事人之一未能遵守其合约义务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任何不符约定之处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需要承担持续履行合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向受损失者进行赔偿等违约责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违约金问题,其重要性不可忽略。在处理这方面问题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通常会使用两种方法进行计算,第一种是基于逾期天数,设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作为计算标准;另一种则是直接设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确定违约金的金额。当合同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不符约定之处,给对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但需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若当事人一方在违约之后,对方并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将无权要求赔偿。
此外,为了防止损失扩大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也应由违约方承担。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条款,那么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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