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有不有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之后,倘若该房产在进行拍卖之前已经享有居住权益,并在此期间内未发生任何变化,那么,此房产仍保留其原本所享有的居住权益。【居住权之消亡】当居住权期限已经到期或居住权利人不幸离世时,居住权将自动终止。居住权一旦消失,相关部门应立即着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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