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测面积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面积差异问题,中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下标准:倘若差异率在百分之三(含)范围内,房产交易应以上述实地丈量的数据为准进行定价;
然而,若差异率超出此范围,买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终止该项合约,在此情况下,卖方需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给买方;若买方决定继续执行该合约,则需根据上述差异面积与原定价格进行衡量,并可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解决: 第一,买方负责补充不足的面积; 第二,卖方独自承担超出丈量的空间; 第三,卖方退回多收的款项给买方; 最后,双方各自承担超出既定标准的额外费用,即接受双重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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