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房法院驳回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房屋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若未满足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无权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除非得到开发商的正式许可; 其次,如果合同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或者可被撤销的瑕疵,购房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程序,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购房者擅自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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