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的商铺还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全额购买的商业物业,且已经完成网络签约程序,这意味着相关的买卖协议已然签署完毕,从而获得了法律效力,也即宣告合同开始正式执行。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不得自行要求退回房屋,而必须取得开发公司的书面同意方可实现。
此外,当购房者决定终止交易时,他们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开发商支付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因为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退房行为实质上是构成违约的表现,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公司存在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则购房者有权请求退房,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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