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打官司需要原件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纠纷诉讼案件过程中,您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下面是您可能需要用到的相关资料:
首先,您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具体包括身份证正面和背面的复印本各一份; 其次,是提交三份《民事起诉状》,其中有一份需提供原件备案,而另外两份只需要提交复印件即可;接下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可能还需要准备三套相关证据材料,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房款发票、房屋来源证明、房屋产权凭证以及纳税票据等等。请注意,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严格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准备,并且在正式提起诉讼时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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