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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时购房合同由谁签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为了成功购入房产,一些人士选择采用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策略。
然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署名的通常是买卖双方,而实际的购买者却未在合同上签名。若在合同上签署的是出借人的姓名,则出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借名购房,即当事人一方(借名人)在征得另一方(出名人)同意的前提下,以出名人的名义购置房产并进行登记,而实际拥有房产的权益属于借名人。因此,尽管名义人并非实际购买者,但在借名购房后,房屋买卖合同便以出名人的名义签订。
然而,“借名买房”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以下列举其中六项:
1.缺乏书面协议,导致一方否认曾经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戚、好友关系,出于情感和信任,大多以口头方式约定,书面协议相对较少,这使得登记人可能会因房价上涨等原因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由于此举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该协议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无效,从而导致借名人无法如愿取得房屋产权。
3.当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决定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可能面临被拒绝协助过户的风险。
4.购买房屋后,虽然借名人实际居住于房屋之中,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依据我国对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制度,借名人可能面临被起诉要求腾空房屋的法律风险。
5.即使登记人承认自己为“背房”之人,但一旦其卷入诉讼纠纷,借名人也可能受到牵连。由于借名买房系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的私下约定,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所有权人即为登记人。一旦登记人涉诉,该房屋作为其个人财产,可能面临被查封或处分的风险。例如,登记人离婚时,其配偶有权主张该房屋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或者登记人欠下债务,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房屋亦有可能被查封。
6.若登记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借名人的利益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甚至无法收回房屋。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充分理由相信登记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若第三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人处购得房屋,借名人将面临丧失房屋所有权的风险,最终只能通过不当得利之诉向登记人寻求赔偿。依照签订合同的规定,买卖合同虽以出借人名义签订,但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的仍为借名人。若借名人在签订合同后未能按约购买房屋,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借名人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借人在代为承担后,有权要求借名人赔偿损失。若借名人仍然拒绝赔偿,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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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03:49